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司申请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IC卡智能冷水水表)审查合格,给予批准,并可使用此标志和编号:PA2021F107-11。
此次证书的获得,标志着我司在智能水表领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标志着我司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制度要求,我司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广大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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